车辆损失严重的保险价值评估司法鉴定
发布日期:2015-12-04 浏览次数:603
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值保险,指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就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另一种是不定值保险,出险时按账面原值或重置价值进行确定。保险赔付时,保险双方对于保险价值的争议,可通过司法部门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价值进行鉴定,从而为保险双方解除矛盾、化解纠纷。
2015年3月29日15时58分许,小生(化名)驾驶小型客车经宁芜高速往当涂方向行驶至黄梅山隧道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车辆右侧同向行驶由小强(化名)驾驶的小型客车的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两车受损,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在接到保险价值评估司法鉴定案件委托后,依照GA50-2014《交通事故勘验照相》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照相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取证。依照马鞍山市某汽车服务中心提供的配件报价清单、芜湖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价格清单及精友汽配价格系统进行价格取证。
本中心经过反复检验,发现该车前保险杠、前保险杠骨架、前保险杠格栅前大灯、前机盖、中网、前翼子板、散热器框架、散热器电子扇总成、冷凝器、空滤总成等受损。仪表台、主气囊、副气囊、气囊游丝、气囊电脑、碰撞传感器、副驾驶员座椅安全带扣、安全带、安全带预警器,左遮阳板等受损。前减震器、前后控制臂、前转向节、前轴承、左前半轴、平衡杆、前平衡杆小连杆、前ABS传感器油底壳等受损。
被鉴定物是交通事故损坏车辆,根据国家关于修理行业相关规定,及被鉴定物损失情况,本着以修复为主且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依据马鞍山市某汽车服务中心提供的配件报价清单、某汽配价格系统询价及市场相关维修单位询价,结合车辆检验照片,确定车辆更换项目为210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101,266.00)。工时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辅料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残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综上所述,车辆损失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玖仟叁佰陆拾陆元整(¥109,366.00)。
随后对车辆事发时的实际价值进行分析。鉴定对象时交通事故损坏车辆。新车购置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捌零柒佰元整(¥580,700.00);车辆2004年02月12日,至出险日期2015年3月29日已使用了133个月。车辆实际价值117301.4。
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值保险,指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就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另一种是不定值保险,出险时按账面原值或重置价值进行确定。保险赔付时,保险双方对于保险价值的争议,可通过司法部门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价值进行鉴定,从而为保险双方解除矛盾、化解纠纷。
2015年3月29日15时58分许,小生(化名)驾驶小型客车经宁芜高速往当涂方向行驶至黄梅山隧道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车辆右侧同向行驶由小强(化名)驾驶的小型客车的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两车受损,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在接到保险价值评估司法鉴定案件委托后,依照GA50-2014《交通事故勘验照相》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照相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取证。依照马鞍山市某汽车服务中心提供的配件报价清单、芜湖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价格清单及精友汽配价格系统进行价格取证。
本中心经过反复检验,发现该车前保险杠、前保险杠骨架、前保险杠格栅前大灯、前机盖、中网、前翼子板、散热器框架、散热器电子扇总成、冷凝器、空滤总成等受损。仪表台、主气囊、副气囊、气囊游丝、气囊电脑、碰撞传感器、副驾驶员座椅安全带扣、安全带、安全带预警器,左遮阳板等受损。前减震器、前后控制臂、前转向节、前轴承、左前半轴、平衡杆、前平衡杆小连杆、前ABS传感器油底壳等受损。
被鉴定物是交通事故损坏车辆,根据国家关于修理行业相关规定,及被鉴定物损失情况,本着以修复为主且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依据马鞍山市某汽车服务中心提供的配件报价清单、某汽配价格系统询价及市场相关维修单位询价,结合车辆检验照片,确定车辆更换项目为210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101,266.00)。工时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辅料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残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综上所述,车辆损失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玖仟叁佰陆拾陆元整(¥109,366.00)。
随后对车辆事发时的实际价值进行分析。鉴定对象时交通事故损坏车辆。新车购置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捌零柒佰元整(¥580,700.00);车辆2004年02月12日,至出险日期2015年3月29日已使用了133个月。车辆实际价值11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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